第十八章)二在赌场大开眼界_赌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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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二在赌场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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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常在岸边走那能不湿鞋!像天热的时候还好多人还自个儿把脚放到水里去呢!
        公司这一段效益不错,而且是相当地不错。
        阿总心里也好想了一点,心说不让我占点子公司的股份了,我不还是照样天天分个五,六千的,你们弄个万儿八千的还得五个人分。
        阿总现在成心跟他们赌气,点子公司给他的“芙蓉王”他不吸,他吸自个买的“中华”。
        当时社会上老大们(当然不全是老大,也有混的比较好的,类似于常委和委员之分)最时髦的穿着就是貂皮中褛和貂皮夹克,脖子上戴着根粗大的金项链,手上戴着白金钻戒,剃着小平头,底下则是做工考究的西裤(名牌休闲裤)和名牌皮鞋(休闲鞋)。
        就差前额上戴条写着“我是黑社会”五个小字的布条了,其实就是不戴别从都知道这位爷们是吃那路的。
        虽说当时社会上流行:“穷装貂富穿棉大`款穿休闲”。但这话就跟什么“蚀钱免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样起个自我安慰作用。不是大款穿休闲,而是特别特别大的款才穿休闲,反正真正的有钱人就是穿件破衣服也还是特别特别大的款。
        阿总也买了件貂皮夹克,用了8b(8000元),他本来就长得方脸圆目宽肩厚背再剃着个平得不能再平的平头,穿上貂皮夹克就像那么回事。
        虽说人靠衣装,但不是人人穿上都是那么回事,你叫陈佩斯穿上八路军的衣服他咋看都不像`路军。你叫葛优穿上解放军的军装他咋看都是从**那儿投诚过来的。
        同样的貂皮夹克要是穿在单师傅的身上至多像穿了件黑色的狗皮坎件,腊肉个头不小穿上就算是有一点像(仅仅是体态)但要是仔细一看就知道这头小“象”的鼻子原来是二颗大葱!
        就是这件貂皮夹克为阿总带来了“破顶”(头被人用酒瓶子砸破了)之灾。
        钱赚了就是花的,杯子,老b和阿总已经对吃吃喝喝洗洗澡澡做做全套不啥太感兴趣了,天天晚上去酒吧或迪厅“嗨”。
        那里面消费可不低,一间包房一晚上2000多,一箱矿泉水就得300元,这还不算红酒,洋酒,啤酒,小吃,果盘等等这些要价不菲的东西,最花钱的是“沙”(k`粉)和“麻`果”。反正一晚上没个(万)把多下不了地。
        阿总当天晚上嗨上了头,再加上又有几个小姐陪着裸嗨,他也脱光了衣服只穿着一条内裤在猛烈刺耳的嗨乐声中疯狂地摇着头晃着身子。
        等到快天亮时阿总要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貂皮夹克上不知道被谁不小心洒了一些红酒和果汁,粘乎乎的腻腻的。阿总找了个大袋子装上衣服回家后,叫他老婆找个干洗店弄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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